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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卖惨线上诈骗,女主播获刑三年、判罚十万

发布时间:2019/9/3 5:49:36

导读: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,越来越多的网民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直播、闲聊和在线学习。网络直播在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同时,也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利用网络直播吸引大量粉丝、与粉丝在线聊天、进行诈骗的机会。

近日,临沭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网络直播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。被告人傅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三年有期徒刑和10万元罚款。

案件详情:

31岁的傅是一位离异的母亲,靠摆摊谋生。两年前,她接触到了网络直播,先后在快手、抖音等网络平台注册了账号。她在空闲的时候在直播中谈论家庭和情感状况,逐渐吸引了大批粉丝的注意。在直播中,傅经常感叹一个人摆摊不易,赚的钱太少。此外,他的离婚经历也赢得了很多粉丝的同情。在出租房里,简单的生活环境让粉丝们感到同情,很多粉丝在网上平台上进行打赏。随着粉丝打赏的增多,傅逐渐被金钱弄得眼花缭乱,他认为如果他倾诉自己的困难生活和不满情绪,就能得到打赏。他有这么多的粉丝,为什么不做直播“发财”呢?

所以在接下来的直播中,傅以交换感情、寻找另一半为幌子,吸引了大批粉丝的注意,并加入了一些单身男士微信好友,与他们在线聊天。双方谈了很长时间后,当傅认为时机成熟的时候,他开始向他们通过各种原因借钱,比如无法支付房租,没钱买生活必需品,缺乏电子天平和扩音器等。如果有粉丝拒绝了傅的借钱请求,或者提出线下见面确认恋情,傅会直接拉黑他,继续在网络平台上寻找下一个“目标”。从几百元到几万元,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,有40多名粉丝被骗,财产损失近15万元!

直到今年3月13日,粉丝李某给傅转账3000元后,他收到了快手平台上一位网友的私信,称傅是通过交友和约会骗取钱财的。他怀疑自己被骗了,就去了临沭县南方派出所报案。

庭审

临沭法院审理此案,发现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编造事实,隐瞒事实,骗取他人财产。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违反刑法,构成诈骗罪。傅到案后,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。他主动认罪并接受处罚,主动归还赃物并缴纳罚金。综上所述,法院最终判处傅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法官说法:

如今,网络直播发展迅速。在大量用户进入这个新领域的同时,也吸引了很多犯罪分子,使这个领域成为诈骗的“新发地”和“重灾区”。在本案中,被告利用网络直播吸引粉丝,然后进行诈骗,这是非常典型的。小编想提醒大家,一定要对网络社交多加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的话,不轻易加陌生人为好友。网上转账或交易时,应及时保存转账凭证或截图,并保留证据。此外,作为一名网络主播,必须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,不做违法的事情,不以约会或找对象为幌子诈骗他人的金钱。否则最终会被揭下丑陋的面具,并面临法律的严厉惩罚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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